海归博士回国办理落户资料

2018-11-02 17:56

OSIS
海协网
海归回国可能有许多人会选择优先办理落户,再准备购房之类的一系列操作。对于这项面向海归的利好政策,许多人都知之甚少。下面就随着本篇的梳理一起来了解下,主流城市的海归落户政策。
北京
条件:留学满一年,毕业两年内,硕士学历及以上。
(留学一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记录为准中途放假回国时间会被扣除;毕业两年内以学业结束第一次回国的入境时间为准)
用人单位需要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过户,并有相应的留学生落户名额
上海
条件: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广州
条件:
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含 35 周岁) ;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 ;
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 ;
深圳
条件: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出国留学生;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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